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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积极创新财政投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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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推动财政奖励资金与节能减排量挂钩。该省将对每年可形成1000吨标准煤以上节能能力的项目,按每吨15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采取补助资金与投资单位投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相挂钩的办法,对符合节能重点工程、节能效果显著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15%的比例补助给投资单位。同时,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等,将采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对节能技术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家园清洁等项目,将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先建后补”等支持方式;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项目、畜禽养殖技术推广等项目,将采取拨款补助的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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