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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 无锡自来水价格上涨为:每吨3.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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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区“十一五”期间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经听证、座谈等法定程序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及省物价局批准,于200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整后,生活类用水即民用水到户价由2.57元/吨调整为3.20元/吨,提高0.63元/吨,其中基本水价提高0.43元/吨,污水处理费提高0.20元/吨。为增强市民节水意识,继续实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具体标准按原政策同比例提高。除生活类用水外,生产类用水、特种类用水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幅度高于生活类用水。为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决定对市区城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城市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总工会颁发《无锡市职工优惠证》的对象,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实行自来水调价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月每户16元提高到20元,这一补贴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是最高的。具体执行时间是:自2009年7月1日用水量起实行,7月1日后第一次抄表执行原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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